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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唉,三年來的努力,就敗在2月23號的遲到上啊!



回家時將這件事稟報老媽,不出我所料,她的第一個反應果然是:

「哼,你自己活該啊!每天動作都拖拖拉拉的!@#$%^&...(以下省略)」

不過,隔天早上吃早餐時,聽到媽向爸提起這事:

「她才遲到5分鐘耶,那個羅╳╳就記她。」

「遲到就是遲到啊!如果她二十分以前就去學校,怎麼會被記?」

「可是她又不是天天遲到,也不是說30分以後才到學校。法官都有人情在,老師怎麼沒有?」

老媽接著說:

「年輕老師都這樣咩,連這種小小的道理都不懂,乾脆我打電話跟他談一談啦!」



雖然我媽幫我打抱不平是很好啦,可是理屈的人還是我耶。(我就是遲到了)



我把我的悲哀告訴阿滿,她很高興的對我如是說:

「Co,那你以後請假就無所謂啦!乾脆我們明天一起請假吧!」

阿滿真的是很喜歡慫恿我請假耶!



AV在一番思考後這樣說:

「萬一你畢業的時候,本來就只能領一個全勤獎,而現在你又被記了一個遲到,不就代表你畢業的時候一張獎狀都沒有了嗎?」

唉,不就等於我空手踏出苗中校門嗎?



一切已成定局,多說無益了,就這樣吧!



對了,要恭喜小白和姝瑜在文學獎有得到名次喔!聽說小說組一、二名從缺,嗯,我好像漏失了一個機會耶!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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